考务管理办法

  考务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一个科学、周密、现代化的考务管理办法,可以公正、客观地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效果,反映出教师的教学水准及学校的办学水平。借学分制改革的这次机遇,重新制定我校的考务管理办法,望广大教师认真执行。
一、成绩考核与记录方式
1. 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规定的考核,考核成绩和相应学分记入学生学籍,每学期进行一次。
2. 考核的分类和评定:
(1)必修课:一般为原教学计划中的考试课。
(2)限定选修课:一般为原教学计划中的考查课。
(3)任意选修课:一般为原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
(4)技能特长课:一般为原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独立设置的技能课。
二、考核条件:
1. 学生交学费、注册后参加正常教学活动均有考核资格,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
(1)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3及以上者。
(2)平时实验课及实验报告未达要求者。
(3)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给予处分者。
任课教师根据上述规定,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
2.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时,必须在考核前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由县、区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病假证明,并经学校医务室核准),由班主任和学生处签字后,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给予一次缓考机会。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提出申请者,必须在该门课程考核后的两天内补办申请缓考手续,不办理申请缓考手续或缓考再次无故缺考者,按旷考处理。
三、成绩统计上报
1. 所有考核成绩一般应在该课程考核结束后的2天内由任课教师统计上报教务处,实践考核应在考核结束当天由主带教师统计上报教务处。
2. 教师评定学生考试成绩应公正、客观。
3. 任课教师应将本学科成绩按照要求留底供学生查分。
四、考核命题
1. 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为重点,其覆盖面要照顾到课程的全部内容,试题应体现出一定的梯度,要重视对学生能力和智力的考查。特别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的能力。
2. 试题题型的选择:要科学地选择多种题型,以利于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记忆、运用的程度以及鉴别、判断、分析、综合、评价等方面的能力。尽量选择国家执业医师考试的各种题型,便于学生毕业后适应各种考试。
医学生的学业成绩考核根据不同的考核内容和不同学科有着不同的考核题型,一般分为固定应答型和自由应答型两大类,各科室可以根据自己所教科目的特点补充一些适合自己科目的题型。
(1)固定应答型试题
此种类型试题主要包括多选题、是非题、简答(概念)题、填空题等,是进行成绩考核的主要题型。此类题出题比较灵活,所考查的知识面比较宽。一般情况下,各种题型在试卷中所占的比例为:多选题40%,是非题10%,简答(概念)题10%,填空题10%~20%。
(2)自由应答型试题
此类题型占试卷的20%~30%。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A、论述题 一般各科目都有此类题,此类题要求综合运用本学科知识来分析实际问题,主要考核知识的灵活运用和综合分析能力。
B、口试试题 在医学生的考核中应用较少,但某些学科(如语文、英语等)要用到这种考核方法,这类试题的设计一般是围绕相同内容来进行设计,从不同的侧面来考核知识掌握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C、实践操作性试题 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强调学生的动手能力,所以操作性考试在学业考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此类试题主要是考核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应激能力,根据考核情境真实程度的不同,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a、用纸或计算机进行实践性考试。如实验课实验报告的书写、计算机上机考核、计算机校园网络中心电及X光片的考核等。
b、辨认考试。包括各种不同真实程度的考核情境让学生进行辨认,如:英护班的听力考核、模型人的心音考核、中药学的中药辨认、解剖实体辨认、病理大体及切片辨认等。
c、现场模拟性考核。由任课教师和本科室其他教师组成专家组对学生的现场操作进行考核打分。
3. 要坚持教考分离的原则,积极建立试题库制度。要逐步由用计算机储存、管理试题到用计算机答题,做到无纸化考试。要不断提高题库的质量,做到题量充足、题型齐全、结构合理、分量适当、难易适度、覆盖面大、重复率低。尚无题库的学科,尽可能由非任课教师命题,教材相同、进度一致的班级要使用统一试题,出A、B两套试卷,并做好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题重复率不超过10%,难度、题量相当。试卷格式要求规范化,按教务处制定的格式和标准出题。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试卷要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五、考试的准备、组织和安排
1. 考试的准备、组织
(1)每次考核前都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人数、监考教师。
(2)考核前要召开“两会”:一是由考试班级的学委组成的学委会,通知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其他有关的考试安排;二是召开全体监考人员考务会,强调考试纪律、监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
(3)考试时组建考务委员会,处理考试突发事件,分发、收取试卷及考务用品,巡视考场等。
2. 考试的安排:一学期进行两次固定考核,时间定在学期初(开学第三周休息日,上学期考试考查不及格及自修学生考试)、学期末(全校统一考试)。
(1)必修课的考核:必修课中考试课的考核一般采用闭卷由全校组织进行统一的考试,统一安排考场,统一安排考试时间、监考人员,统一发卷、统一收卷、统一流水阅卷;必修课中考查课的考核由任课教师出两套题,由教务处任意抽取一套进行考核,安排两人监考。同年级同科目一般在同一时间进行考核。
(2)选修课的考核:由任课教师出两套题,教务处任意抽取一套进行考核,并且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固定的时间和考试地点。
(3)技能特长课的考核:由任课教师和同科室教师组成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应的技能特长证书。
六、对考核不及格学生的安排
1. 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2. 补考后不及格的学生卷面分少于40分者(含40分),可以选择辅导重修,按学分收费标准的80%收费。也可以选择跟班重修,但学分收费按标准100%收取。
3. 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卷面分高于40分者(不含40分),可以选择自修,自修按学分收费标准的40%收取。也可选辅导重修,收费标准同上。
4. 考试中作弊的学生成绩记为零分,必须参加辅导重修,但收费标准为该科目学分收费标准的200%。
5. 考试中缺考者参加补考,凭证明给予一次缓考机会,如不及格,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按以上办法执行;旷考学生需要参加补考,要交纳双倍补考费。
6. 考核不合格学生自修或重修的,需在考核前(学期初考核需在上一学期结束前一周)二周将申请表报本班学委,经班主任签字、学委签字、本人签字后由学委将本班重修人员名单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
7. 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
8. 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以另修其它学科以达到规定学分,或者获得其它加分。
9. 实践考核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必须参加辅导重修,且按学分收费标准的100%收费,另加材料费。
10. 未修满规定学分者,可延长其学习期限,跟读、自修或重修,参加学校考核,取得规定学分获得毕业证。
七、阅卷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把试卷分发到各教研室由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集中流水阅卷。阅卷完成后进行登记上分工作,将成绩上报教务处。
八、考核成绩的分析
登分结束后,要进行考核成绩分析,学生考试成绩是否呈正态分布。分析本套题的难度、及格人数、及格率、平均分及每一题学生答对的概率等各项数据,剔除不合格的试题,以达到试题的优化组合,有利于以后的考核。
另一方面通过试卷分析,教师可以了解学生知识的掌握情况,将信息反馈给教学,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九、考场规则(见附页1)
十、监考人员守则(见附页2)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

 

吉林卫生学校、吉林职工医科大学
考 场 规 则


1. 学生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的考生要佩带胸卡、严格按学号顺序就坐,否则卷面扣20分。(监考教师要按学号顺序收卷)
2. 考试进行30分钟后严禁考生入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场。
3. 学生只许携带考试必须的文具。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手机、BP机等进入考场。如有带入者,必须将其放在讲台上,否则将视为违纪。
4. 考场内的书桌口全部朝前。
5. 试卷一律用兰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题,用铅笔或其它颜色笔答题者一律作废,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6. 考卷下发后,在规定的地方填写班级、姓名、学号,不可在其它地方填写或作特殊记号,否则答卷无效。
7. 拿到试卷后,检查试卷有无缺页或字迹不清,若有以上情况可举手向监考教师报告,不准向监考教师询问与试题答案有关的问题。
8. 学生答完试卷后,将试卷翻扣在书桌上,立即离开考场(教学楼),不得在走廊逗留,不得在考场内及考场外大声喧哗,交卷出考场后,不得再随意进入考场。
9. 考试终止时间一到,学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继续答卷者拒绝收卷。试卷及草纸一律不准带出考场,凡带出考场的答卷一律作废,成绩示为零分。
10. 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监考教师正常工作。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1. 对违纪学生,我们将严格按《学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违纪。
(1)打小抄者;
(2)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互换试卷的双方;
(3)前排考生故意把试卷给后排考生看的双方;
(4)考生书桌上、墙壁上有字迹者;(要求考生考试前认
真检查,如有字迹及时向监考教师报告,若事先没有声明,发现字迹就视为违纪)
望全体考生认真遵守考场纪律。

教务处


吉吉林卫生学校、吉林职工医科大学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要在考试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和考试用品。到考场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开考前10分钟当众宣读《考场规则》,并逐个检查考生证件是否相符并对号入座,如发现问题按《考场规则》的规定处理。
三、试卷在考试前5分钟当众拆封,并核对试卷数量和考生人数,对剩余试卷要妥善保管,考试期间不准带出考场,考试终了到教务处将试卷封好上交。
四、监考人员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考生对试题文字有不清之处,应给予当众解答。
五、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违纪或作弊现象,应严格按《考场规则》的规定处理,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六、考试终了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终了时间一到,立即组织考生退场,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
七、监考人员要遵守纪律,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的规定,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善离职守,不准吸烟,不得谈笑和阅读书刊报纸,对玩忽职守、营私舞弊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